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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收费标准、方式及截止时间
1、收费标准:
60元: 0—5周岁 18周岁以下未入学的残疾少儿
50元: 6周岁以上(含辍学生、初中、高中复读生)
2、收费时间:每年9月1日— 9月30日。
3、收缴方式:
(1)在校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由学校、托儿所、幼儿园团体办理参加手续。
(2)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,须持本市常住户口簿(引进人才子女凭《上海市居住证》),到户籍所在地(或计划免疫登记所在地)的乡镇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。
(3)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疾少儿、辍学学生,须持本市常住户口簿(引进人才子女凭《上海市居住证》)、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。
(4)高中复读生应在举办高复班的法定学校内集体参加;在大学、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,须持本市常住户口簿(引进人才子女凭《上海市居住证》)、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,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、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。
4、新生儿从满月之日起的30天内,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(引进人才子女到居住所在地)的街道、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,逾期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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